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合同价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合同价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合同造价3.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合同价3.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投资额3.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2:道路、桥梁工程设计方案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3:现状及规划管线分析全面,管综方案完善。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4: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5:景观绿化工程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设计方案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6: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7:环境影响分析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初步设计文本的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3分)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项目管理机构:(1)规划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6)水利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7)景观绿化(园林)专业负责人:具备景观绿化(园林)专业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毕业证书)(8)岩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9)造价(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0)bim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数字化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毕业证书);(11)桥梁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注:①满足上述3个专业负责人的得1分, 满足上述7个专业负责人的得2分,全部满足的得3分;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分;③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④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定标因素: (1)企业业绩(权重:3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合同额5.9亿元(含)以上的道路工程类工程总承包项目:个数≥5个排序分5分;5个>个数≥4个排序分4分;4个>个数≥3个排序分3分;3个>个数≥2个排序分2分;2个>个数排序分1分;注: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资料必须体现相关数据,否则不得分。 (2)企业荣誉: ①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市政类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过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由中国土木工程协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或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获得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3分;获得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最高得5分。(权重:15%) ②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个数≥5个排序分5分;5个>个数≥4个排序分4分;4个>个数≥3个排序分3分;3个>个数≥2个排序分2分;2个>个数排序分1分;注:同一获奖不重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获奖证书,资料需能体现评分内容,否则不得分。(权重:15%)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4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1题******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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